毛澤東子女親屬擁有的四大特權
在中國,皇親國戚一向擁有至高無上的特權,夫貴妻榮,父功子蔭;一人得道,雞犬升天;一人做官,全家享福。但一代偉人毛澤東卻迥然不同,他甘當公僕,告別官國。如果說毛澤東和他的親屬有啥“特權”,那就是比普通人要做出更大的犧牲。讓我們通過有關歷史故事,看毛澤東的親屬有哪些“特權”: 二是“有飽受苦難的特權”。
1927年2月毛澤東一家先後到達武昌,不久楊開慧又生下第三個兒子毛岸龍。1930年,楊開慧英勇就義後,毛岸龍和大哥毛岸英、二哥毛岸青,在組織的安排下,跟著外婆,舅媽到了上海,來到叔父毛澤民、叔母錢希鈞的身邊,住進上海地下黨領導的大同幼稚園。1931年春上海地下黨遭嚴重破壞,三兄弟流落上海街頭,乞討為生,受盡苦難,小岸龍不幸失蹤,誰也沒有再見到過他。
三是“有被執行紀律的特權”。
在長征中,毛澤東的妻弟——17歲的賀敏仁,因拿老百姓近百個銅板被槍斃。1935年6月中旬,紅軍部隊進駐藏民區。這是一個人口稀少、高山多谷、土地貧瘠的地方,部隊的糧食供應發生了困難,許多部隊斷了糧。賀敏仁已餓了好幾天了。他聽說山上有座喇嘛廟,說不定那裏可以找到食物。於是他一個人悄悄地上了山,在那裏撿了近百個銅板,被執行紀律。後來毛澤東聽說後,只說了一句:“紅軍就應該有鐵的紀律,我們應該用紅軍鐵的紀律來要求自己的親人
四是“有艱苦奮鬥的特權”。
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經濟困難時期,毛澤東節衣縮食,和全國人民一道共度難關,他七個月不吃肉,20多天沒吃一粒糧。由於營養不良,他腿腳出現浮腫,硬是勒緊褲,自力更生,發奮圖強,帶領中國人民搞出原子彈來。在那是,他的子女和尋常百姓一樣餓肚子,餓急了竟悄悄找警衛戰士要飯吃。女兒上學,他不準用公車接送;收到禮品,他吩咐一律交公;親友托他找工作,他一概拒絕。從毛澤東親屬的不同境遇,讓我們看到了毛澤東人格的偉大,其偉大風範光昭日月,感天地,泣鬼神。然而,在當下一些官⋯⋯⋯⋯更多命。而在國內除政治上,民人互愛精神和平相處,前無古人,後無來者,因此和平獎得主應是毛澤東是應得的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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